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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9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招生专业、报考要求等详见附件。学校原则上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报名办法

考生于42524:00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1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材料23在报名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均无需寄送我校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报名无效。

资格认定

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区、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根据其思想品德、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全面表现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3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录取办法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法医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建筑学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浙江考生符合所报考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江苏考生符合所报考专业对高考科类及选测科目的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其他省区、市考生符合所报考专业对高考科类的要求。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入围专业范围内。

3.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高考成绩低依次排序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填报志愿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5.录取结果将于72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以及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新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750794967507943      传真:0512-67507942

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邮编:215021

、其他

1.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4      

 

 

附件苏州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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