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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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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答考生问
 

 

1.请介绍一下贵校的教学管理模式。

学校从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完全学分制改革,打破学年界限,用学分管理课程,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南,实行选课制和弹性学制,逐步扩大学生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学习进程的空间。近年来,学校为进一步落实“通才教育,分类教学”和“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并同时推出学分制改革系列配套管理制度。

大类专业招生制度:学校对部分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采取“1+3”或“1.5+2.5”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三)学期参加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专业方向)学习。目前学校共有36个专业(方向)按12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

转专业实施办法:为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开展因材施教,学校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工作在每年的4月份开始,通过申请、考核、公示等环节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于下一学年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双学位专业管理规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努力培养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在10个专业开展了双学位培养工作。双学位专业招生在每年的5月份开始,学生通过相关考核,进入专业学习,完成专业要求的学分,可申请苏州大学双学位,审核通过后颁发苏州大学双学位证书。

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为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学校每年5月份公布当年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学生报名后于下一学年开始学习。辅修专业一般设置5-7门课程,总学分在25学分左右。学习方式为插班上课或者单独开班。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本人主修专业毕业前修完辅修专业的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2. 苏州大学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如何?

2013年我校24个学院(部)114个本科专业(专业大类)面向全国计划招收本科新生6202名。在江苏省招收4025名,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辽宁、广东、四川、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跨省招生计划2177名。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双语)班12名。

今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实行分代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为1635,其他专业招生代码为1261。

3. 学校今年招生专业情况如何?有哪些新增专业?

今年我校招生专业共计114个,包括12个专业大类。面向文科考生招生的专业有38个,其中,文、理科考生兼招的有31个。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纺织工程专业,学生先在我校学习3年或2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国外学习2年,考核合格,可获我校毕业证书及两校学士学位证书,不出国的学生可以继续留在我校完成教学计划,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获得我校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另外,我校还增加了知识产权、翻译、金融数学、金属材料工程、音乐表演、生物制药等6个本科专业。

4. 今年哪些专业名称进行了修订?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我校对本科专业信息进行了修订,共有19个专业名称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原专业名称

汉语国际教育

对外汉语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功能材料

生物功能材料

能源与动力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调控)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调控)

城乡规划

城市规划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

艺术设计

产品设计

艺术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艺术设计

(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

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

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休闲与健康)

5. 请简要介绍一下部分特殊类别招生政策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继续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当地高中三年学籍以及符合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贫困专项计划志愿。考生的投档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生源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贫困专项计划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面向新疆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招生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考生需在生源地参加高考并按有关政策和定向就业单位及报考高校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学生进入学校后不允许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招收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考生必须为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并在中学所在地参加高考。考生从我校毕业后原则上分别回到西藏、新疆就业。

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双语班)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双语班)重点招收新疆地区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需为新疆地区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新疆地区同科类同批次投档线下80分。预科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预科培养学校进行1年的预科学习,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我校继续本科阶段学习。原则上,学生从我校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6. 请问贵校今年的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情况如何?

2013年我校录取新生继续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软件工程(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6440元/人,园林(城市园林)、园艺(城市园艺)2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1600元/人,其他专业4600元/人,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分学年结算。

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